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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宝网关于商铺整顿的通知》 近期接到众多用户反馈,存在商家店铺长期不运营不发货,服务态度差,物流不及时,退款不处理的情况。橙宝网对此进行以下整顿! 橙宝网将于2020年9月20日开始整顿,后续每一个月对商家店铺评估一次。 公司将对不符合要求的店铺,进行下架处理。 考核标准: 1. 店铺前12月销量低于平均值的门店,如果第14、15、16个月依然低于平台店铺销售平均值,则进行店铺下架处理; 2. 店铺经营不足12个月的门店,取月销售平均值作为参考,店铺经营不足3个月的满3个月后进行考核。月平均销售低于平台销售平均值,则进行店铺下架处理; 3. 月销售低于15单的门店,则进行店铺下架处理; 4. 店铺客诉大于5单/月的门店,则进行店铺下架处理。 感谢各位商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公司接下来会上新新人拉新等各种新功能方便大家管理和运营,也会对运营优秀商家进行奖励,也希望商家认真经营店铺,对客户负责,对自己的品牌负责。 敬请各位商家老板悉知,感谢大家配合!
2020-09-17
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一、总则 1、为构建商城开放、透明、诚信、尽责的经营环境,明确存在争议的交易款项归属或资金赔偿,保障商城上买家和商家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商城《橙宝网商家行为规范管理规则》,制定本规范。 2、商城争议处理规范,是买家和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商城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商城《橙宝网商家行为规范管理规则》以及自己的判断,作为独立第三方,对买卖双方存在争议的交易款项归属或资金赔偿做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3、商城将基于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普通人的判断,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理。商城并非司法机关,对凭证/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争议的处理能力有限,商城不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买家和(或)商家的期望,也不对依据本规范做出的争议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4、处理争议期间,商城通过商城在线客服系统、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买卖双方发送的与争议处理相关的提示或通知,构成本规范的有效组成部分。 5、商城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买家和(或)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的,可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6、买家与商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本规则已有的规定,买家与商家争议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商城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一般规律酌情处理。商城对于当事人的处罚,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商城有权对于用户行为的规范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二、成交后争议仲裁规范 1、成交后争议仲裁系指交易完结(系指商城系统显示“已退货”或“已完成”时的状态)前买卖双方提起交易保障要求,商城根据相关要求对交易款项归属作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2、本章规定事项为成交后争议仲裁的一般规定,本规范第四章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有特殊要求的,依照第四章的规定处理。 3、买家在商城上的交易过程中,如因商家原因使交易产生纠纷,可提请商城从中予以协调,经商城审核后,有权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商家应积极配合商城工作人员调解,商城有权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互相通知对方。 4、商家交付给买家的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商家发布的商品品类不得超出与商城签订的合同约定范围,且所售商品不得违反商城《橙宝网商家行为规范管理规则》中关于发布违禁信息、滥发信息、滥用关键字,发布违禁商品、广告商品,出售假冒商品、假冒材质成份、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伪造产地商品等条款的相关规定。 5、商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进行如实描述,即应当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商城在线客服系统等所有商城提供的宣传渠道中,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如因商家提供的商品信息存在问题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商家应自行负责解决,商家未能按照商城要求及时解决纠纷的,商城有权视纠纷情况先行处理,商家应当接受商城的一切处理结果;如给商城造成任何损失,全部由商家负责赔偿。商城有权审核商家提供的商品信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商城有理由相信如果发布将给商城带来不利影响的商品信息,商城有权要求商家进行修改,也有权拒绝删除该信息。 6、商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有关商品和服务本身的合法性,其交付给买家的商品须已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如因商家非法或违规经营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商家自行负责解决,同时,商城有权对涉及的商品做下架处理;如给商城造成损失,商家应负全部责任。 7、商品属于“三包”(系指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包或所在地适用的三包,以下简称“三包规定”)范围内的,买家要求商家履行换货或维修义务的,商家应当按照买家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不可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8、商家所售商品为虚拟物品的,应当确保其交付给买家的虚拟物品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和期限,并按照订单约定的数量向买家交付虚拟物品。 9、买卖双方应当进行真实交易,不进行以增加信用和销量为目的的虚假交易。 10、商家应当在买家付款后的72小时内或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发货,如有延迟发货情况出现,按照交易笔数对商家进行处罚。延迟发货是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72小时内发货,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商家需向买家支付不超过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作为违约金。买家申请退款时商家尚未发货的,商家应当征得买家同意后再发货。商家逾期发货,或者未经买家同意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发货,商家有权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但买家已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11、买家应当在订单中向商家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 12、买家在提供收货人信息时,可以选择本人或者他人作为收货人。买家选择他人作为收货人,该收货人违反本节约定义务的,由买家承担相应责任。 13、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不准确,或者未经商家同意要求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商家发货后无法送达的,运费由买家承担。 14、买家只填写了收货地址,但没有填写收货人或填写的收货人信息不特定,商品在收货地址被签收的,该签收视为买家本人签收。 15、商家按照约定发货后,收货人有收货的义务。 16、六、收货人可以本人签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商品,被委托人的签收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 17、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应当对商品进行验收。 18、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发现表面不一致的情形,有权拒绝签收商品。 19、对于需要先签收再打开包装查看的商品,收货人应当要求承运人当场监督并打开包装查看,如发现表面不一致,应当在签收单(收货人联和承运人联)上备注详细情况并让承运人签字确认或者直接退回商品。 20、收货人签收商品后,商品毁损、灭失及瑕疵的风险由商家转移给买家,但自买家签收起六个月内,因商品瑕疵而发生争议的,由商家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举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买家签收商品单据、产品合格证明、商城质量检验证明等。 21、买卖双方达成退货或换货协议,或商城做出退货退款的处理结果后,商家应当在收到商城处理结果后的24小时内或者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提供退货地址。商家逾期未提供退货地址的,以其在商城系统内填写的“默认退货地址”作为退货地址。 22、商家提供的退货地址错误导致买家操作退回商品后无法送达的,商家承担因此产生的运费。 23、买家根据协议约定或商城做出的处理结果操作退货时,应当使用与商家发货时相同的运输方式发货,运费差价由买家承担。除非得到商家的明确同意,买家不得使用到付方式支付运费。退货后,商家有收货的义务。 24、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前对商品情况、交易过程及物流费用进行详细、清晰明确的约定。因商家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买家,使买家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商家需向买家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该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5、商家应当使用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发货。买家要求使用没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以下简称“平信方式”)发货的,商家应当在发货前以商城在线客服系统的方式明确告知买家该方式存在的风险,并截图留证。 26、买卖双方指定了特定承运人的,商家应当委托该特定承运人运送商品。商家违反前款约定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商品。 27、经买家明确同意,商家可以使用到付方式委托承运人发货。未经买家明确同意,商家使用到付方式委托承运人发货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商品;买家签收商品的,到付运费超出约定运费的部分由商家承担。本规范所称到付方式系指在委托承运人时不支付运费,而由收货人在收货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运输方式。 28、商家应当对运费的承担和组成做出清晰、准确的描述。 29、运费由买家承担的,商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向买家收取运费,运费水平须与相应物流公司水平保持一致。 30、商品在换货或维修过程中需要寄送且未约定运费承担方式的,因此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 31、错发、漏发等需补发商品/配件的流程:商家收到需补发商品/配件的通知后,由商家按照商城发货及配送时限重新直接为客户补发商品/配件,补发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 32、商家交易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为依据商城《橙宝网商家行为规范管理规则》中的出售假冒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拖欠贷款、骗取他人财物行为,一经查实,商城将给予相应处罚。 33、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网上描述不符的,一经查实,商城将给予相应处罚。 34、因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导致买家损失的,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商城不予处理。 35、商家交付给买家的交易凭证虚假,商家不同意重新开具且买家拒绝保留商品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 36、商家所售商品为虚拟物品的 37、就成交后而言,买卖双方采用不正当手段提高商品销量、DSR评分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商城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商城将给予相应处罚。就售后而言,买卖双方有38、条所述行为的,驳回买家退款要求。 38、商家违反发货规范,导致买家未收到货、拒绝签收商品或者签收后退回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商家承担。如因延迟发货导致买家投诉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不高于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作为违约金。 39、买家依据签收规范拒绝签收商品或者退回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商家承担。涉及表面一致的事项,买家提供有效凭证证明签收时既已存在表面不一致情形的,交易做退款或退货退款处理;买家无法有效举证的,交易做打款处理。 40、有关退换货处理措施以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为主,若商城介入仲裁,则以相关法律法规、《橙宝网商家行为规范管理规则》等平台相关规则规范等为准。此外,买家或商家违反退换货相关规范的,作如下处理: 41、买卖双方约定不清,根据本规范无法确定争议的责任归属的,交易作退货退款处理,发货运费由商家承担,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 42、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本规范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三、售后争议处理规范 1、售后争议处理系指交易完结后买卖双方提起交易保障要求,商城对相关要求对交易赔偿作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2、符合商城平台规则约定条件的买家在交易成功后提起的未收到货、商品描述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未履行售后服务或特色服务的保障要求的,参照本规范售中争议处理相应条款进行认定,商城平台规则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对于国家规定或者商家与买家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商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家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买家要求商家修理、更换、退货的,商家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如商家未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则商城有权视客户投诉情况,直接为客户办理退货退款等事宜,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均由商家承担。 4、如买家对商家销售的商品真伪、质量、重量(黄金珠宝类)等方面提出质疑的,商家应对疑问作出明确合理的解释,且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予以证明。如商家无法提供文件证明或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证明客户投诉无依据,则应为客户办理退货,承担退货产生的费用,如因此产生损失的,商家应予以全部赔偿。 四、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1、买卖双方不通过本商城或者采用当面交付商品的方式进行交易的,应当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 2、因买家未收到货产生的争议,交易做退款处理,但商家可以证明买家收到商品的除外。 3、因商品表面不一致产生的争议,交易做打款处理,但商家可以证明已自认商品存在表面不一致的除外。 4、因商品描述不符、存在质量问题产生的争议,适用本规范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5、需要买家预先支付部分款项的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具体约定该部分款项的支付和返还条件。仅以“定金”、“订金”、“预付款”等字样进行描述,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和返还条件的,相应争议依据法律规定参照第二章和第三章的处理。 6、买卖双方进行定制商品交易的,应当对商品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作明确的约定。未约定具体交付时间的,商家应当在买家首次要求交付后的三天内发货。未约定交付标准的,适用本规范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7、买卖双方约定的商品交付时间届满前,买家不得要求退款,但商家明确表明不履行定制合同的除外。 8、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定制商品的,应当承担商家因此产生的损失,具体标准由商城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五、举证责任 1、争议处理过程中,商城有权要求买家或商家提供证明证据,且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 2、买家主张未收到货的,商家对买家已按照本规范规定签收商品承担举证责任。 3、买家签收商品后,因表面不一致产生争议的,买家对签收商品时即已存在表面不一致的情形承担举证责任。但对于商家提供的冰箱洗衣机、厨房卫浴电器、电脑、家用视听设备、空调、整车等耐用商品或者装修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自买家签收商品(以物流签收时间为准)或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因商品瑕疵而发生争议的,由商家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举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买家签收商品单据、产品合格证明、商城质量检验证明等。 4、买家主张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系假冒商品且通过肉眼无法做出判断的,商家应当按照商城的要求提供厂家的经销凭证、产品合格证、商业发票等证明文件。买家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网上描述不符,且可通过肉眼做出判断的,商城有权根据商品图片直接认定。 5、商家提供符合本规范第五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后,买家应当根据商城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凭证。 6、如果商家没有声明发货,但在买家申请退款前已经实际发货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发货凭证。 7、因虚拟物品产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商城的要求提供相关官方网站的查询记录或者相关单位的书面证明进行举证。 8、针对商城受理的各类型争议所需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以商城要求的内容为准。 9、商城作为独立第三方,仅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独立判断,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六、争议仲裁程序 1、买申请退款后,买卖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要求商城介入或通过司法途径等方式解决存在的争议。任一方要求商城介入的,商城即有权根据本规范对争议进行仲裁。 2、买卖双方向商城申请争议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3、商城对符合第五十九条的争议处理申请,予以受理;对下列申请,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4、商城处理争议期间,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商城系统的提示和(或)商城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凭证。 5、商城收集到双方提供的凭证后,将在商城系统提示的时间内,按照本规范对相应争议仲裁;本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商城依其独立判断仲裁。 6、商城按照其独立判断,根据不同情况,将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类型的处理。 7、商城处理争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城中止处理相应争议。 8、买卖双方一致要求自行协商处理争议的,应当在提出协商要求后的30天内自行操作交易款项,或向商城提供协商结果,由商城代为操作。逾期未操作交易款项也未告知协商结果的,商城有权根据本规范处理争议。 9、商城处理争议期间,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但无法自行操作的,商城将根据双方达成的退款协议,通知本商城操作相应的交易款项和(或)保证金。 10、商城对争议做出处理后,有权通知本商城按照处理结果将交易款项和(或)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买家和(或)商家,或由商家(或买家)按照处理结果将相关款项支付给买家(或商家)。 11、在将交易款项全部支付给买家后,根据争议处理结果仍需商家承担责任的,商城有权通知本商城,自商家根据《橙宝网商家行为规范管理规则》缴纳的保证金或其他款项中划拨相应的钱款补偿支付给买家。 12、处理争议期间,商城使用消费者保障资金代替商家先行退款给买家(亦称“先行垫付”)的,交易做出处理后,商城有权通知本商城,将交易款项、保证金或买家易付宝账户中与先行垫付金额相当的部分划扣至消费者保证基金账户。 13、商城对争议做出处理并通知本商城支付争议款项后,买家或(和)商家对商城的处理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4、争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商城将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通知本商城操作相应的交易款项和相关保证金。 七、附则 1、商城对争议做出处理后,不免除买卖双方基于与商城签署的其他协议、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2、商城定期或不定期的官方活动规则,对买卖双方争议处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活动规则的特殊要求进行处理。 3、本规范生效或变更前商城已介入处理的争议,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本规范生效或变更后商城介入处理的争议,适用本规范或变更后的规范进行处理。
CPMALL 2018-09-17
橙宝网商家行为规范管理规则 一、 概述 为了营造文明、和谐的电子商务环境,保障商家、买家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二、 橙宝网商城管理措施说明 若商家违反橙宝网商城得相关协议及规则,橙宝网有权视情节轻重行为处罚,或终止向商家提供服务 1. 警告 对商家给予警告 2. 商品下架 强制下架商家所有违规商品 3. 降低店铺等级 降低店铺等级限制商品上架数量。 4. 参与活动限制 对违规运营店铺行为的商家进行活动参与限制。 5. 终止合作 指橙宝网终止与商家之间的合作协议,冻结账户余额。 三、 商家记分规则 记分是为了记录商家在橙宝网商城违规行为的一种方式 1. 记分周期 违规行为记分按每一自然年为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2. 记分规则 ⑴ 记分周期内累计扣满100分,橙宝网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商家可以在次年1月1日零时起申请加入商城。 ⑵ 记分周期内单次违规扣满100分,承包我有权终止合作协议,且拒绝商家加入商城。 ⑶ 如商家在记分周期内未被扣满100分,则下一自然年1月1日零时起记分清零。 3. 扣分标准 4. 每次违规橙宝网商城扣除一定分值,扣除标准参照下述“扣分标准”执行。(以下扣分在5-10分内的情况出现3次扣分,处罚项将增加降低店铺等级和参与活动限制的处罚) 序号 违规行为类别 类别小项 违规说明 扣分 处罚 1 侵犯橙宝网商标或其他权益 1) 未经橙宝网同意使用“自营、与橙宝网战略合作、指定唯一销售店”等字眼运营的。 2) 使用橙宝网相关logo及字眼的 40分 店铺屏蔽7天 2 泄露他人信息,不合法合规使用转移平台他人信息 1) 出售买家信息,利用买家信息转换到其他渠道的。 2) 绕开橙宝网平台执行其他渠道线上或线下交易的。 100分 终止合作 3 违法消费者保障服务之“正品保障”服务规则的行为 1) 出售假货、水货、防货、三无商品、二手货的。 2) 在商品页面公示:OEM原单货、厂家尾单等信息。 60分 警告、并商品下架 4 拒绝按照保修条例保修商品 1) 拒绝保修条例保修商品的 2) 橙宝网处理用户投诉,商家不给予配合并拒绝提供相关证明的 3) 维修次数多次且未完成维修服务而拒绝向买家退货的。 5分 警告 5 违反消费者保障服务之“商品如实描述”服务规则的行为 1) 商品描述不符:对商品本身的信息货瑕疵未进行公布:商品标明未A品牌,而实物显示为B品牌;商品标识为100%全棉,实物吊牌信息描述与其不符。 2) 标题信息与图片或商品描述不符;标题是A商品,图片是B商品,描述是A商品的尺似情况。 3) 图片与实物不符:商品无图片;或商品照片为长袖、实物为短袖。 5分 警告 6 违反消费者保障服务之“七天无理由退货“ 1) 商家在店铺中公示: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包括:指定部分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货)。 2) 在买家向商家咨询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时,商家向买家进行误导。 3) 买家提出的退货要求,以促销品、特价品为由拒绝退换。 4) 在换货过程中,由于商品调高价格,需买家需补足差价方可同意退换货。 5) 在退换货过程中,要求买家接受打折退换。即原价100的商品,只同意买家以70元退 6) 商家自收到商品的7个工作日内,未进行退款。 5分 警告 7 违反“商家销售行为管理规则” 商家使用云叙应答买家比率 1) 店铺月平均响应消费者的时间大于45秒的。 2) 月应答率<60%。 2分 警告 缺货 1) 橙宝网商城商家商品数量显示与实际情况不符,即橙宝网商城显示为1件,买家购买后,商家告知已无货。 2) 买家下单后,商家由于调货问题,未能在承诺时间向买家进行发货的行为。 10分 限制上架7天 延迟发货 1) 早上6点至16点的订单商家应尽量在当日发货,若48小时还未发货将构成扣分条件。 5分 警告 支付方式 1) 对达成的交易,不使用橙宝网商城指定支付方式进行交易支付,包括以下行为:页面出现号、商品购买外部链接、外部网址,以及引导用户使用非橙宝网商城以外的线上线下支付行退款 20分 限制上架7天 退款 1) 退款率高于同类目的退款率平均水平线(7天无理由退换货,不计入退款率中) 2) 比如:服装大类,当月平均退款比率为20%、商家退款率为40%,超过该类目平均水平2倍的 10分 限制上架7天 成交不卖 1) 成交后、商家在有库存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绝向买家出售、发货的行为。(“无货、调货中”均属无正当理由)。 2) 商家促销商品,由于买家所在地偏远、邮费较高,拒绝出售的行为。 10分 限制上架7天 收款不发货 1) 买家付款后,商家已确认发货,但实际并未履行发货义务的行为。 10分 限制上架7天 8 违反“商品管理”发布规则 发布禁限商品、及禁限信息 1) 在店铺中发布等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2) 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国家法律明令禁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反动信息,发布黄赌毒信息。 3) 其他信息:中奖信息、色情信息。 100分 终止合作 放错类目、属性 1) 发布的商品,与所选择类目不符:“家居”下的被子,放在了“服饰”大类下。 2) 发布的商品,与所选择属性不符:将美的空调放在格力的品牌属性里。 5分 警告 重复铺货 1) 不同尺寸发布:将同一件服装,以S、M、L不同的尺码作为单个商品分别发布。 2) 不同颜色发布:将同一件服装,以红色、蓝色不同的颜色作为单个商品分别发布。 3) 不同组合发布:将同一服装赠送腰带;同一服装赠送口红;作为两个不同的商品分别发布。 5分 警告 支付方式不符合规则 1) 商家在商品信息中拒绝使用橙宝网商城指定的支付方式或违反橙宝网商城支付流程。 5分 警告 广告商品 1) 在商品标题中出现:招商、代理、批发等广告字样。 2) 将广告作为单个商品进行发布。 3) 在商品的图片上加水印,显示店铺实体店地址、店铺名等信息。 5分 警告 价格、运费严重不符 1) 购adidas鞋后可以1元换购的adidas运动袜,而该运动袜实际市价为40,但商家虚高价识为100元。 2) 运费为严重超过市场规律。 5分 警告 商品标题、图片描述等不一致 1) 商品标题出现明显夸大、扭曲客观实际的不相符描述。 2) 商品的图片不能真实展现发布的商品,商品描述明显与图片或标题有差别。 3) 发布的商品缺乏必要商品信息要素。 5分 警告 乱用关键字 1) 在商品标题中加入与本商品无关的关键字。 2) 商品标题中出现多种风格描述词明显抵触和堆砌。 3) 利用橙宝网商城首页和频道页等橙宝网商城正在热推的搜索词作为商品标题。 5分 警告 9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1) 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 2) 图片或文字发布侵犯著作权(版权) 40 店铺屏蔽7天 10 贿赂 1)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橙宝网商城相关规则的不正当利益)给与橙宝网商城工作人员财物。 100分
CPMALL 2018-09-17
1.商家打开“www.mycpmall.com”网址,把鼠标移动到网页第一行的商家服务,点击第二个“商家入驻” 2.进入商家注册页面后,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3.填写完成后点击注册,提示成功后便完成了商家用户名注册,页面会跳转到店铺申请,商家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填写表单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后台审核后便可正常营业。
CPMALL 2018-09-17
橙宝网平台商家入驻要求 注!以下证件复印件请加盖开店公司公章 企业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银行开户名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有效期大于60天)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如是一般纳税人需提供此证件 注:也可以为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税务局网站查询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需加盖入驻公司水墨红章(实章) 品牌资质 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扫描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厂商直营的:即品牌权利人开设的店,需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若经营出售多个品牌的店铺,需要提供多个品牌授权证明) *非直营的由商标权利人到入驻商家销售其品牌商品的依次授权(授权链必须完整有效,不得有地域限制),独占性授权的需提供独占性授权证明(若经营出售多个品牌的店铺,需要提供多个品牌授权证明) 注:1)若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复印件 行业资质 若您申请以下类目的,需提交下述资料。如有特殊资质要求的,以工作人员或系统提示为准。请知悉除本平台规则列明的需提交的各类证照、资质、品牌和授权要求外,若法律法规现在有明确规定或将来法律法规有更新、修改明确增加了您经营的类目有其他需具备的条件、资格、或许可的,即使本平台未能提示您提交,您也有义务主动提交,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因此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向您追偿。 注: 1.橙宝网暂不接受未在中国商标总局注册商标的品牌入驻(食品、母婴、保健品及医药、平行进口车、图书音像、电影/演出/体育赛事以及居家日用下家庭/个人清洁工具类目专营店除外)。 2.店铺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质量要求。 3.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各类目需提供检测报告的商品及检测项目要求。 特殊要求: 纯银饰品的每个品类至少提供1款由省级质监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例如:手镯、项链、耳坠等);天然水晶、碧玺、石榴石、锆石、玛瑙、青金、砗磲等、黄金、钻石、天然玉石、翡翠、珍珠、琥珀、铂金、珊瑚、其他宝石/半宝石或贵金属等,若经营涉及以上商品,每个材质类目需要至少提供1款由省级质监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成人用品/情趣用品类目须至少提供5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以商标权人为源头的一级授权,是指商标权人直接授权开店公司销售其品牌的商品。 以商标权人为源头的二级内完整授权,是指商标权人授权他人销售其品牌商品,他人再授权开店公司销售该品牌商品。以此类推以商标权人为源头的二级/三级/四级内完整授权。 例如:A为商标权人, C为开店公司,C提供的授权为A-B-C,此授权级数为2级。 商标权人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内唯一总代理(仅适用于国外商标权人)等的授权可视为商标权人的授权。 5.如经营进口商品,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扫描件,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食品、保健品及医药、母婴、宠物食品等需同时提供与报关单同一批次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扫描件(报关单及卫生证书期限特殊要求见各类目详细规定)。 经营大类 一级类目 开店公司证照资质要求 品牌及授权要求 行业资质 其他说明 食品 零食/坚果/特产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或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委托加工的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委托加工的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2.经营食盐商品的商家需提交《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或《食盐批发[含转(代)批发]许可证》 咖啡/麦片/冲饮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委托加工的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暂不支持入驻 暂不支持入驻 酒类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委托加工的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茶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委托加工的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母婴 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委托加工的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注:1、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含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流通范围 2、若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需提交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证明 3、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童装/婴儿装/亲子装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服装产品需提供如下图片:检测报告对应的样品同款图、吊牌、水洗标(含品牌名称)。 童鞋/婴儿鞋/亲子鞋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商家是生产厂商, 2.则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委托加工的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3.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母婴类化妆品的行业资质同化妆品的行业资质要求。 *.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玩具/童车/益智/积木/模型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尿片/洗护/喂哺/推车床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商家是生产厂商, 2.则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委托加工的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3.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母婴类化妆品的行业资质同化妆品的行业资质要求。 *.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模玩/动漫/周边/cos/桌游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保健品及医药 成人用品/情趣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 6.《GSP认证证书》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 申请受理通知书(R标)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需提交至少一份保额为八百万的品牌产品质量责任险。(情趣内衣除外) 精制中药材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 6.《GSP认证证书》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暂无资质要求 1.开店公司持有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2.《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GSP认证证书 传统滋补营养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 6.《GSP认证证书》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R标) 2.销售授权书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中药饮片GMP认证证书》扫描件(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店铺相应的产品类别),可不提交《食品流通许可证》;2、若商家非生产厂商或品牌商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则需提供以下资质:1)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若品牌商授权商家全权处理品牌运营事宜,则可提供商家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2)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中药饮片GMP认证证书》或《中药材GAP认证证书》(如果品牌商为自然人,可由其法人公司与生产商进行委托加工,并同时提交法人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3)生产厂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属于初级农产品的滋补药材类商品需提交的其他行业资质:若经营的商品为自产自销的,则需提供种植证明或土地承包证明2、若经营的商品为采购的,则需提交供货方的种植证明或土地承包证明、商家与供货方之间的收购合同、生产商(种植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 6.《GSP认证证书》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R标) 2.销售授权书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围需含保健食品 2.保健食品提交如下资料: A.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以下资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GMP证书》 B.若商家非生产厂商或品牌商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则需提供以下资质:1)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若品牌商授权商家全权处理品牌运营事宜,则可提供商家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2)生产厂商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GMP证书》;3)生产厂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膳食营养补充食品提交如下资料: A、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以下资质: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交《食品流通许可证》;2)商家持有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所有单品的《产品执行标准》(企业标准)或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要求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B.若商家非生产厂商或品牌商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则需提供以下资质:1)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若品牌商授权商家全权处理品牌运营事宜,则可提供商家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2)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品牌商为自然人,可由其担任法人的公司与生产商进行委托加工,并同时提交法人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3)生产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商家持有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所有单品的《产品执行标准》(企业标准)或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要求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隐形眼镜/护理液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 6.《GSP认证证书》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R标) 2.销售授权书 1.开店公司持有,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需明显标识经营范围包含第三类: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 2.生产厂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每个品牌需至少一份保额为1千万的产品质量责任险。 医疗器械/计生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 6.《GSP认证证书》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R标) 2.销售授权书 医疗器械二级类目需提交的其他行业资质: 1、经营一类医疗器械,商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商家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2、商家持有的《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3、生产厂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提供至少3款商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每个品牌至少提供3款商品的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成本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样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委托单位)。若涉及委托加工,需要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 保健用品二级类目需提交的其他行业资质: 1、若产品涉及化妆品生产许可的,需提交: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涉及委托加工,需要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2、若产品涉及国家强制认证的,则必须提供该产品对应的3C认证书。 3、若经营“按摩枕/足浴盆/按摩靠垫/按摩坐垫/按摩棒/颈部按摩器”产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检测项(铭牌和说明书检查、防触电保护、工作状态下的耐压和泄漏电流、电气强度、功率测试)。 计生用品二级类目需提交的其他行业资质: 1、商家需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生产厂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认证(每个品牌至少提供5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成品检测报告或认证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系列名称),若涉及委托加工,需要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 化妆品(含美容工具) 彩妆/香水/美妆工具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提供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2.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网上备案的电子凭证)或者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美发护发/假发 美容美体仪器 暂无资质 服饰 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女装/女士精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男装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鞋类箱包 箱包皮具/热销女包/男包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女鞋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流行男鞋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运动户外 运动鞋new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运动服/休闲服装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运动/瑜伽/健身/球迷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电动车/配件/交通工具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自行车/骑行装备/零配件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运动包/户外包/配件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珠宝配饰 ZIPPO/瑞士军刀/眼镜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如经营“的商品中含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必须同时提供开店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需明显标识经营范围包含第三类: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 2、如经营框架类有度数眼镜(近视、远视)的开店公司,需提交验光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验光设备焦度计、验光仪的年度检定证书 手表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服务网点相关信息 饰品/流行首饰/时尚饰品新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珠宝/钻石/翡翠/黄金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每个材质类目需要至少提供1款由省级质监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家装家具家纺 家装主材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若经营人造板、耐火材料、电线电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橡胶密封制品、电热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水泥、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等属于国家工业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必须提供至少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住宅家具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床上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鲜花速递/花卉仿真/绿植园艺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家居饰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特色手工艺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五金/工具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若经营人造板、耐火材料、电线电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橡胶密封制品、电热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水泥、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等属于国家工业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必须提供至少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基础建材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若经营人造板、耐火材料、电线电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橡胶密封制品、电热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水泥、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等属于国家工业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必须提供至少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电子/电工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若经营人造板、耐火材料、电线电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橡胶密封制品、电热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水泥、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等属于国家工业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必须提供至少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商业/办公家具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若经营人造板、耐火材料、电线电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橡胶密封制品、电热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水泥、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等属于国家工业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必须提供至少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居家布艺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全屋定制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若经营人造板、耐火材料、电线电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橡胶密封制品、电热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水泥、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等属于国家工业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必须提供至少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家装灯饰光源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图书音像 书籍/杂志/报纸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或者扫描件。 2.非出版社开设店铺的商家,需提供至少2家及以上出版社直接授权。 数字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或者扫描件。 2.非出版社开设店铺的商家,需提供至少2家及以上出版社直接授权。 乐器 乐器/吉他/钢琴/配件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汽车及配件 汽车用品/配件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摩托车装备/配件 暂无资质 居家日用 居家日用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经营涉及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商品(如年历、月历、日历、年画、挂历等),开店公司需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经营“畜牧饲料”需提供: 1、开店公司为生产厂商需提供:开店公司持有的《饲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开店公司非生产厂商需提供:A、生产厂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生产厂商持有的《饲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C、品牌商与生产厂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 经营 “畜牧药品”需提供 1、开店公司为生产厂商需提供:A、开店公司持有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兽药GMP证书》复印件;B、开店公司持有的所有单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 2、开店公司为非生产厂商需提供: A、开店公司持有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B、生产厂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生产厂商持有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兽药GMP证书》复印件;D、生产厂商持有的所有单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E、品牌商与生产厂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 若经营“动物药品及药剂”(畜牧药品除外)需提供 1、开店公司为生产厂商需提供:开店公司持有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兽药GMP证书》复印件;2、开店公司为非生产厂商需提供: 开店公司持有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厨房/烹饪用具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若涉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产品,如聚乙烯自粘保鲜膜、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密胺塑料餐具、塑料菜板(PE、PP)、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茶叶滤纸、淋膜纸杯、淋膜纸餐具、压力锅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目录)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家庭/个人清洁工具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洗护清洁剂/卫生巾/纸/香薰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国产牙膏、餐具/果蔬用洗涤剂产品,每个品牌需提供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产品涉及卫生巾、护垫、成人护理纸尿用品、湿巾、面巾、餐巾、手帕纸、沐浴露、私处洗液、洗液、消毒液等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书》及相关产品一份检测报告。 4.产品涉及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如洗发液、洗发膏、发露、护发素、摩丝、发乳、啫喱水、啫喱膏、爽身粉、痱子粉、花露水等),需同时提供化妆品类目的相关资质。 节庆用品/礼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餐饮具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若涉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产品,如聚乙烯自粘保鲜膜、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密胺塑料餐具、塑料菜板(PE、PP)、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茶叶滤纸、淋膜纸杯、淋膜纸餐具、压力锅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目录)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所有店铺类型。 收纳整理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3C数码 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MP3/MP4/iPod/录音笔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手机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3C认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以上认证检查产品型号要求一致 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3C认证书 笔记本电脑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3C认证书 3C数码配件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经营涉及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商品(如游戏软件等),开店公司需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电子词典/电纸书/文化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经营涉及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商品(如游戏软件等),开店公司需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DIY电脑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平板电脑/MID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包装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经营包装食品材料和容器的,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品牌台机/品牌一体机/服务器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智能设备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家用电器 影音电器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厨房电器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生活电器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大家电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1店铺内经营的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经营的产品属于国家能效标识范围的,则必须提供与产品清单内某个型号一致的产品机身粘贴的能效标识贴实拍图;如产品清单内包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储水式厨宝三类产品,则必须提供此三类产品每类任一型号的能效标识贴实拍图。 清洗/食品/商业设备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销售授权书 暂无资质
CPMALL 2018-09-17
“橙宝网”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 前言 1. 本协议的订立 1.1本协议由橙宝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拟在“橙宝网”开放平台(以下简称“橙宝网平台”)以独立第三方经营者身份设立店铺进行经营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或“乙方”)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 “甲方”、“乙方”合称为“协议方”,“橙宝网”与商家单独称为“一方”和“相对方”。 1.2商家通过“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办理店铺申请及协议续约、一经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协议”并点击“提交”按键,即意味着商家同意与橙宝网签订本协议并自愿受本协议约束,但商家在线同意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商家的签约行为、签约申请、续签申请、资料提交等经过橙宝网审核通过时,本协议对商家及橙宝网具有法律效力;如橙宝网审核后需要商家与橙宝网另行签署协议的,则商家还应遵守另行签署的协议。 1.3本协议由协议正文、《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条款》、《反商业贿赂协议》及公示于“橙宝网平台”的各项规则及其之后可能调整的规则共同组成。协议正文与规则冲突的,以发布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1.4本协议仅在表明“橙宝网”与“商家”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商家通过“橙宝网”与任何第三方建立的合作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由商家与第三方自行解决。 1.5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协议正文 2. 定义和解释 2.1“橙宝网”:指域名为www.mycpmall.com,所有者为“橙宝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用户可通过该网站发布、展示、查询、交流相关信息,达成交易意向,获得其他用户提供的服务等功能。如网站域名有调整,以橙宝网另行通知为准执行。 2.2橙宝网平台:指运行于“橙宝网”的开放平台,是“橙宝网”上为商家设立店铺进行经营,并与消费者达成交易意向的特定网络空间。商家通过“橙宝网商家管理系统”完成商家入驻手续后,可在此空间内开设店铺并从事经营。 2.3橙宝网商家管理系统:是由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系统维护的,用以支撑“橙宝网”运作的软件系统,包括“商家在线入驻系统”与“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商家使用该系统时,应当遵守本协议约定、遵守甲方的技术服务要求,通过“商家入驻系统”,商家可申请“商家入驻”,经橙宝网审核通过后,商家可获得“商家后台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实现店铺经营。商家知晓并同意,以现状和既得方式申请和使用橙宝网商家管理系统,进一步知晓并同意,橙宝网有权随时对该系统进行优化和调整,发布新的版本,如商家必须使用新的版本时,商家应选择使用新版本,或者商家拒绝使用时应停止在橙宝网平台的店铺经营,同时向橙宝网申请终止本协议。 2.4商家及入驻:商家指拟在橙宝网平台以独立第三方经营者身份开设店铺,从事经营的法律实体,必须自申请时起持续具备本协议正文第四条约定的资格要求。商家的身份信息,在申请“商家入驻”时,由商家通过“商家入驻系统”自行填写并提交;商家入驻,亦称“店铺入驻”指欲成为橙宝网平台独立第三方经营者的商家,依据橙宝网平台入驻流程和要求通过“商家入驻系统”完成在线签署本协议、信息提交,并通过橙宝网审核,按本协议第五条开通相关店铺“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的过程。 2.5店铺:商家在完成商家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橙宝网平台规则由商家申请,“橙宝网”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ID(英文IDentity的缩写,意为“身份标识号码”,此处指“商家ID或商家登入的用户名”)、特定名称(可依据相关平台规则进行调整)的网络化虚拟商铺。 2.6店铺服务期:指橙宝网按本协议第五条为商家开通店铺权限所对应的期间,首个服务期自开通权限开通之日起至最近一年的4月01日止,此后每次延展期限均为一年。 缴费权限:商家完成协议签署、资料提交并经橙宝网审核通过,有能力开展店铺经营时,橙宝网为商家开通前置于店铺经营的,必经的缴费环节对应的操作权限。此权限一经开通,店铺服务期即开始计算,商家应及时完成缴费,以便于尽快实现店铺经营。现为减轻商家负担及更好的开始橙宝网入驻业务目前的平台使用费免费,但不代表后期不征收该服务费用。具体收取费用以平台公告为准,商家对服务费用支付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橙宝网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橙宝网有权于商家提出书面异议后【7】日内停止商家在橙宝网平台的店铺经营活动,双方终止本协议。 2.7“店铺用户名”:是指商家完成商家入驻后获取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以登陆“橙宝网平台”商家管理系统,使用“橙宝网平台”店铺服务的登陆账户,每一个店铺用户名对应一个店铺。商家通过店铺用户名可以实现对该店铺的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信息上传、修改、删除处理,交易跟踪、取消等。商家应妥善保管店铺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2.8橙宝网平台规则:指标示在“橙宝网平台”之上的,需商家实时关注的,与商家经营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家手册、商家后台公告、商家后台帮助中心等。商家知晓并同意,橙宝网有权单方更新、调整橙宝网平台规则,商家进一步知晓并同意,如不同意接受调整后的橙宝网平台规则时,应终止本协议,停止在橙宝网平台的店铺经营。 2.9积分:对用户在橙宝网平台购物、评价、晒单等情况下给予的优惠、折扣。 2.10积分系统:橙宝网按照商家设定的送积分规则向用户发放积分的促销服务系统。 3. 服务内容 3.1橙宝网向商家提供“橙宝网平台”上相应的网络空间、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以及同意向商家提供的各项附属功能、增值服务等,以使商家作为销售者有能力独立开设店铺、上传并维护商品信息、与意向客户洽商交易以及开展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业务。 3.2商家获得“商家后台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后,可独立开展店铺经营,同时可参与“橙宝网”相关活动及接受其他有偿服务。其他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推广服务、配送仓储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商家如需使用该等有偿服务的,应以商家自身名义单独与提供方洽谈并签署协议。 3.3商家的经营行为受橙宝网的监督和管理。橙宝网依据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以及“橙宝网平台规则”,有权单方决定限制商家的经营行为,比如限制“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要求商家删除或调整发布的信息等,商家拒绝履行或配合时,橙宝网有权根据本协议及“橙宝网平台规则”采取相应措施;橙宝网同时有权将商家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到工商、药监等国家监管部门。 3.4商家的经营行为受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可以通过“橙宝网平台”评价功能对商家的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该评价将以分值的形式体现商家商品及其服务的优劣;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橙宝网、监管机关、媒体等进行投诉进行监督,橙宝网知悉该投诉后,将介入调查并向商家出具意见,商家应积极配合并妥善解决。 3.5商家的经营行为受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橙宝网收到工商、药监等监管部门监管意见时,有权向监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要求商家予以整改、执行监管意见等;商家怠于执行或迟延执行时,橙宝网有权限制“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删除或调整商家发布的信息等,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商家自行承担。 4. 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 4.1 资格要求 商家申请及开展店铺经营活动,须持续的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商家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取得其他经营许可,身份信息应为商家自身情况的客观表现; 2)商家经营的商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3)商家提交的任何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所使用的图片、文字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4)商家自愿签署并严格履行本协议; 5)橙宝网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及经营需要可能设定的其他条件。 4.2证明文件 4.2.1商家须依据“商家在线入驻系统”所示在线提交各项必须文件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证明、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产品来源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在发生客户投诉、行政机关机构调查、诉讼解决等事项时,商家还应向橙宝网提交与原件核对一致且加盖商家公章的纸质复印件。 4.2.2商家保证向橙宝网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橙宝网有权自行或单方聘请第三方公司予以核实。 基于开放平台的特殊性,除核实商家身份信息真实性以及依据“橙宝网平台”监管规定核实商家相关信息以外,橙宝网无义务代替商家对其上传的所有信息、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行为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和核实,同时,橙宝网对商家信息的核实,仅为形式审核,并不代表橙宝网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认可,该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仍由商家单独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2.3商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立即通知橙宝网,并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新后的文件。 4.2.4商家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如期通知并提交更新文件等情形的,由商家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由此导致商家不符合店铺入驻条件的,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补充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拒绝商家申请、调整“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直至终止本协议。如商家造成橙宝网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商家还应足额赔偿。 5. “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开通及调整 5.1“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开通及延展 5.1.1“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开通 对于商家拟开展经营的特定店铺,橙宝网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为商家开通相关“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橙宝网将在权限正式开通前一个工作日以邮件及其他通知方式告知商家,或商家可登入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查看。 1)商家已通过“商家在线入驻系统”提交入驻申请,包括所需信息的提交和在线同意本协议; 2)商家入驻申请已通过橙宝网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另行签署了相关协议; 5.1.2“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延展 商家需持续经营,在服务期到期后延展权限的,应在权限到期前45日内,通过“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向橙宝网提出申请,橙宝网收到申请且商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为商家延展一年有效期,以此类推: 1)商家延展申请(含提交各项“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已通过橙宝网审核; 2)如需签署协议的,商家还应与橙宝网完成协议签署。 5.2“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停止 5.2.1“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停止, 亦称限制“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包括商家权限的全部停止和商家权限的部分停止。商家权限全部停止时,商家无法自行通过“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对其店铺进行任何操作,同时“橙宝网平台”上不再显示商家店铺信息及其商品信息;商家权限部分停止时,商家只能使用“商家后台管理系统”的部分功能,可能导致商家无法上传维护商品信息,已上传信息无法在“橙宝网平台”显示等情况的发生。 5.2.2商家权限的全部停止 5.2.2.1商家自愿申请权限全部停止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橙宝网提出申请经橙宝网审核同意后由橙宝网停止其权限。 5.2.2.2在商家经营过程中,发现以下任一情形时,橙宝网有权随时停止商家全部权限; 1)商家不满足第4.1条资格要求的,比如提交虚假文件、资质不全或过期而无法及时补全、更新的; 2)商家产品价格、规格等信息标示错误,导致投诉、争议和纠纷的,或者遭受行政机关调查、处罚的; 3)商家产品质量、标识不合格的,或者产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旧货、返修品的; 4)商家连续30(三十)日或每一服务期内累计45(四十五)日未经营店铺的; 5)商家未经橙宝网事先审核产品类目、品牌,而上传某类目、品牌商品的; 6)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或者其他侵犯消费者、橙宝网及其关联公司/机构权益的。 5.2.3商家权限的部分停止 5.2.3.1商家自愿申请权限部分停止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橙宝网提出申请,经橙宝网审核同意后由橙宝网停止其相应权限。 5.2.3.2在商家经营过程中,发现以下任一情形时,橙宝网有权随时停止商家部分权限,; 1)第三方向橙宝网投诉商家侵权、违约,有待进一步核实或已查证部分侵权、违约属实的; 2)未按承诺参加“橙宝网平台”相关活动的; 3)商家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属于5.2.2.2情形的。 5.2.4商家未经橙宝网同意,擅自停止店铺经营,或者商家因为出现第5.2.2.2条情形被橙宝网停止店铺服务的,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商家向橙宝网支付的违约金,该金额不足以冲抵商家应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时,商家应另行支付差额。 5.3“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增加橙宝网将针对“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商家提出的需求,和基于橙宝网平台运营需要等,不断的改进和优化,一旦“商家后台管理系统”版本升级,将可能导致商家权限的增加,在此,商家知晓并同意,在使用新版本的“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时,若涉及资费调整,应按新版本对应的费用标准支付技术服务费。 6. 协议方权利及义务 6.1橙宝网在现有技术实现基础上努力维护橙宝网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以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如发现商家有损系统安全、稳定操作的,橙宝网有权立即停止商家的服务权限,并立即删除所有有害信息、数据等;商家应对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橙宝网及其关联公司/机构、消费者、第三方公司/机构等的损失。 6.2橙宝网有权根据橙宝网平台的发展规划自主选择为申请入驻的商家开通权限,而未承诺必然对所有申请入驻的商家承诺开通权限;同时有权依据独立判断,不受时间限制的审批商家的入驻申请。 6.3橙宝网对商家在使用橙宝网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予以积极回复,可依商家需求对其使用橙宝网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6.4橙宝网有权单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橙宝网平台运营情况,对公示于橙宝网平台规则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规则将以公告形式告知商家,任何变更一经公告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商家应实时关注 公告内容,如不同意该变更,应书面通知橙宝网并立即停止使用“商家后台管理系统”,一旦商家继续使用“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则视为商家自愿接受变更后的规则。 6.5商家应对店铺负有管理义务,对其店铺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橙宝网规则的信息予以立即删除。 6.6橙宝网有权将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文书确定的商家违法违规事件,或商家已确认的商家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事项,在橙宝网平台上予以公示;商家违规或者有严重违约、违规情形的,橙宝网有权对其采取限制“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扣除保证金直至终止本协议等措施,上述措施不足以补偿橙宝网及其关联公司/机构、消费者损失的,商家还应足额赔偿。 6.7如商家的运营情况不能满足橙宝网平台公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橙宝网平台规则等),经限期整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的,橙宝网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向商家提供服务。 6.8橙宝网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橙宝网平台入驻商家经营情况组织相应的促销活动,商家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商品情况予以积极支持并按约履行。一旦商家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确认选择参与上述促销活动的,商家不得中途退出促销活动,或采取商品下架等影响店铺正常运营或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方式变相退出促销活动。 6.9为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要求,商家有义务对其在“橙宝网平台”销售的每款商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橙宝网”发布的各品类商品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且不仅限于商品法律法规符合性,商品安全性,商品功能材质与描述符合性,商品标识标示,商品外观,商品包装等),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售后三包服务。“橙宝网”有权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不定期商品抽检(检测项目包括且不仅限于商家销售商品的性能,质量,材料成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等各方面),或要求商家对“橙宝网”指定商品提供进货凭证,出厂检验报告或者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相关商品及批次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如果商家所销售商品抽检不合格或无法向“橙宝网”提供相关商品及批次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橙宝网”有权根据所公示的商家规则,规范及标准,并且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商家进行处罚及提出相应的限期整改要求。商家必须配合限期整改及根据“橙宝网”的要求进行指定商品的第三方检测,并完全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商家拒绝执行的,“橙宝网”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且不仅限于停止商家服务、终止本协议、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措施。如果因商家商品质量问题而导致“橙宝网”产生损失(包括且不仅限于经济或声誉上的损失),“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商家相应责任的权利。 6.10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提供与商家商品、售后服务等相关的信息,以便于客户直接向橙宝网平台客服中心进行咨询时予以回复,对于橙宝网无法回答或属商家掌握的情况,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在指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或给出相应方案,如商家未及时予以解决的客户咨询及投诉,橙宝网有权对商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6.11商家同意橙宝网根据商家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及商家申请经营的经营类目,核实及调整商家在橙宝网平台经营的具体商品的种类、数量和类目范围。 6.12如因商家商品、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而引发客户对橙宝网及其关联公司/机构的诉讼,商家应承担因诉讼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橙宝网及其关联公司/机构造成损失的,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橙宝网及其关联公司/机构的全部损失。 6.13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橙宝网没有义务对所有商家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下列情况除外: 6.13.1第三方通知橙宝网,认为某个具体商家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6.13.2商家或第三方向橙宝网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6.13.3橙宝网发现某个具体商家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橙宝网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橙宝网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对商家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该商家提供服务。 橙宝网对商家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其他事项事先审查后,商家仍有不当行为或交易存在问题的,仍由商家自行承担责任 6.14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的店铺经营需要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广告推广服务、物流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的支持,而该等服务可能需要与“橙宝网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和安全测试,一旦需要与“橙宝网平台”对接,将有可能影响“橙宝网平台”的系统安全,基于此,商家进一步知悉并同意,商家将使用橙宝网指定公司提供的前述支持服务,商家与服务公司将另行签署协议。 6.15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违反本协议时,应立即向橙宝网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补足保证金差额等),同时,橙宝网有权在线冻结商家橙宝网余额;商家进一步知悉并同意,在商家未按时承担法律责任时,橙宝网有权自商家橙宝网账户中扣除相关款项。 6.16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因开设店铺及其经营需要、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向橙宝网提交的任何信息和数据,以及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数据、店铺及商品评价数据,橙宝网有权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保留并享有所有权,同时,无论本协议终止前还是终止之后,橙宝网均有权合理使用,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数据进行市场分析和调研;商家进一步知悉并同意:该等数据,无论本协议终止前还是终止之后,橙宝网均无义务返还商家、也无义务删除原始数据及其备份、同时无义务就使用该数据的行为向商家支付任何费用。 6.17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在平台运营的相关系统需与橙宝网电子面单系统用于处理订单配送等事宜,以有效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商家承担。 7. 商家声明及保证 7.1保证遵守本协议,不从事任何有损橙宝网利益的行为。 7.2保证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资格要求,保证在“商家在线入驻系统”中在线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保证在上述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橙宝网,并予以更新。商家应当在其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商家应保证入驻时提供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7.3保证订立本协议和在“商家在线入驻系统”提出申请是商家真实意思表示,保证其具有足够资格订立本协议,其代理人(包括所有操作“橙宝网商家管理系统”的人员和店铺运营所需的全部雇员、职员、管理者)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商家保证对其雇员、联系人及其他商家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4商家应当为每一个“店铺用户名”设定独立的、高安全等级的密码,保证妥善保管“店铺用户名”及密码,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用户名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7.5保证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技术要求使用“橙宝网商家管理系统”,不从事攻击、破译、反向工程,上传木马、病毒等有损该系统安全和稳定的操作。 7.6保证按照审核通过的商品类目和品牌经营,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商品类目和品牌。保证按照橙宝网平台规则及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商品价格、售卖限制、库存数量、商品说明及其他商品信息,并对上述设置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商家同时保证在经营过程中,按照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使用客服云叙工具,积极对橙宝网用户的咨询进行回复,并保证在橙宝网用户提交订单后按要求发货。 7.7保证拥有在橙宝网平台经营商品的合法销售权,商品来源可溯、合法、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对其商品质量及商品合法性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8保证履行“如实描述”义务,保证在橙宝网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真实、准确,符合橙宝网平台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实际出售的商品一致,不含任何夸大或虚假内容,不包含任何未经品牌授权的文字和图片,对描述的准确和相符负有举证责任并承担独立的完全的法律责任。若发布的上述信息变更的,商家应及时在橙宝网平台予以更新。若因信息未及时变更引起法律后果的,商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7.9保证向购买其商品的橙宝网用户开具合法合规发票,并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税费。如因商家发票开具错误、未开具发票或者其他发票问题引起的纠纷,均由商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造成橙宝网损失的,商家应予以赔偿。 7.10保证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橙宝网用户信息,并保证不在违背橙宝网用户真实意愿及未通过橙宝网审核的前提下,向橙宝网用户发送任何性质的商品推荐、推广信息等。 7.11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及《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条款》的相关要求,提供商品“修理、更换、退货”等售后服务。 7.12保证在使用橙宝网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中采取欺诈及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7.13保证不将从橙宝网平台获取的任何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同时保证未经橙宝网许可不得擅自获取、使用、传播橙宝网平台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支付信息、橙宝网其他用户展示于橙宝网平台的信息等。 7.14同意授予橙宝网全球通用(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橙宝网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商家公示于橙宝网平台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7.15商家不得在橙宝网平台发布任何吸引橙宝网用户到其他平台或商家自身网络销售平台或渠道进行交易的信息,也不得在配送包裹中夹带此类吸引橙宝网用户的信息。 7.16商家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橙宝网平台产生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现设计缺陷、质量瑕疵、权利纠纷、重大违约、上传资料包含病毒木马等,若商家发生此类影响橙宝网平台商誉、正常经营、安全的事项应立即通知橙宝网,并严格执行橙宝网对此所作出的处置。 7.17未经橙宝网另行书面许可,商家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商家聘请第三方代运营公司代表商家运营店铺的,第三方代运营公司的一切行为均视同为商家亲自实施,由商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商家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商家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单独解决,不得影响到橙宝网及橙宝网其他用户的权利。 7.18商家应向橙宝网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如未按照规定要求完成费用支付的,则橙宝网有权冻结商家橙宝网账户,并有权通自商家橙宝网账户中扣除,如余额不足抵扣的,则橙宝网有权自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待向商家结算的任意一笔货款或商家交纳的任意一笔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橙宝网”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橙宝网有权单方终止向上提供的一切服务,且有权继续向商家追偿。 8. 费用和结算 8.1费用标准及费用类型商家同意按照“橙宝网”经营分类申请中的,佣金比例扣除余额支付技术服务费,运营后的1000元订单的营业收入冻结在橙宝网余额中,作为保证金使用,平台使用费暂时免费,不排除后期开始执行平台使用费,具体执行时间以公告方式通知。 8.1.2保证金 8.1.2.1商家知悉并同意使用运营后的1000元订单的营业收入冻结在橙宝网余额中,向橙宝网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协议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的保证,并进一步知悉且同意在商家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时,橙宝网有权根据相关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买家等第三方的赔偿。 8.1.2.2保证金额度 8.1.2.2.1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缴纳的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计算任何利息。同时,橙宝网有权根据商家经营类目的变化、商品实际销售情况、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形调整商家交付的保证金额度,或者依据本协议约定扣减保证金,商家应在橙宝网通知后5日内补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否则,橙宝网有权自商家橙宝网账户中扣除相关金额、限制“商家合同管理系统”权限,直至解除本协议。 8.1.2.2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8.1.2.2.1在下述情形下,橙宝网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直接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1)商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或义务的; 2)商家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3)商家在橙宝网平台发布商品、达成交易、履行交易相关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橙宝网平台任何规则或违反其对客户的承诺,或被客户投诉、索赔时,橙宝网判断应对客户进行赔付的; 4)商家违反其与橙宝网或橙宝网关联公司/机构的其他协议或橙宝网平台任何规则,给橙宝网或其关联公司/机构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 5)本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可扣除保证金的情形出现的。 8.1.2.2.2橙宝网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抵扣或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商家,并在书面通知中,说明抵扣和/或赔付原因及抵扣和/或赔付的金额。 8.1.2.2.3若商家保证金不足时,橙宝网没有使用自有资金替商家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抚恤金或其他任何款项的义务,但若橙宝网进行了该等支付,则商家有义务于五日内足额向橙宝网赔偿。 8.1.2.3保证金的退还服务协议终止且服务协议所约定的特定店铺所有订单终止、所有争议及索赔已处理完毕、已完成交易的商品质保期届满后,商家可向橙宝网提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橙宝网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扣除依据协议应扣除的各项费用后,将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商家,如商家支付的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应由商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的,橙宝网将不予退还商家保证金,并保留向商家追偿的权利。 8.1.4技术服务费商家在申请入驻及经营过程中,橙宝网提供相关的系统维护和支持服务,而向商家收取的技术服务费: 8.1.4.1固定技术服务费(亦称“平台使用费”):商家在获得缴费权限后应向橙宝网支付的与特定店铺服务期对应的技术服务费。 8.1.4.2按比例计收的服务费(亦称“技术服务费”):橙宝网在收取固定技术服务费之外,在商家每达成一笔交易而向商家收取的技术服务费。 8.1.5增值服务费商家使用橙宝网或橙宝网指定第三方提供的增值服务时,应按照另行签订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8.1.6税费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行承担相关税费,橙宝网无义务为商家代扣代缴。 8.1.7积分促销费用 1)在下述情况下,“橙宝网”通过积分系统向商家提供促销服务,按商家在商家后台中设置的比例向用户发放积分。 A用户在店铺购物、评价晒单完成时获得积分的; B商家选择用户在完成店铺签到、收藏、转发或其他操作后获得积分的。 2)商家同意并自愿遵守橙宝网根据平台运营情况所调整的用户获得积分的情形、条件及其他相关信息,具体内容以橙宝网平台规则为准。 3)商家在“橙宝网平台”向用户发放的积分数量及橙宝网兑换比例以“橙宝网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4)积分促销费用由“橙宝网”依据发放数量及兑换比例计算。 5)用户使用积分用于购买商家店铺内商品时,“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按使用积分抵扣的金额及“橙宝网”要求的发票类型开具合规有效的发票。对于“橙宝网”承担的促销费用,“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按橙宝网承担的促销费用金额及要求的发票类型给“橙宝网”开具合规有效的发票。 8.2费用结算:“橙宝网”与商家按照下述约定对商家基于本协议而设立店铺产生的订单货款进行结算: 8.2.1商家同意:“橙宝网”将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下简称“付款机构”)提供货款结算等服务,商家应按要求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签署可能存在的相关协议,办理开通手续。 8.2.2结算方式:“橙宝网”系统在每个自然日对已完成订单相应款项自动生成结算单,付款机构在获得满足结算条件及商户结算请求指令时,将货款支付至商家橙宝网账户,并从商家橙宝网账户中扣除技术服务费。 8.2.3如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支付指令时间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工作日完成支付。具体结算规则以“橙宝网”平台公示规则为准。 8.2.4商家须向“橙宝网”提供符合橙宝网要求的结算账户以便“橙宝网”完成货款结算,若商家账户信息变更,应提前3天通知“橙宝网”,否则,因商家变更账户造成货款支付失败、迟延或错误,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8.3“橙宝网”与商家根据本协议开展的业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8.4商家“橙宝网账户”(橙宝网账户服务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授权及相关条款: 8.4.1商家已开通橙宝网账户的,商家授权第三方支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依据“橙宝网”相关指令对商家相关橙宝网账户内的余额进行划扣或止付。如商家店铺内产生应支付费用项,如需向“橙宝网”支付的款项(如服务费、推广费等)、追回款、违约金、商家给橙宝网及/或“橙宝网平台”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等,“橙宝网”可直接止付相应橙宝网账户余额以备划扣前述款项。如橙宝网账户内余额大于其需交纳的费用金额,则商家橙宝网账户余额内的相应金额将自动抵扣。如橙宝网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则商家橙宝网账户内全部余额将被止付,直至商家钱包余额已完成抵扣其应支付的全部款项。 8.4.3追回款是指针对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的不正当利益,“橙宝网”因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利益而要求其返还的款项。 8.4.4针对本条款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类型,如出现需向商家退款的情形,则针对已开通橙宝网账户的商家,“橙宝网”将根据实际情况,退款到商家公司账户或橙宝网账户。 8.4.5若“橙宝网”发现或认为商家涉嫌违法违规或违反“橙宝网平台”规则的,商家授权“橙宝网”向商家橙宝网账户采取冻结等措施。 9. 保密义务 9.1一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相对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9.2如相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相对方单独所有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9.3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9.4任何一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9.5橙宝网依据本协议正文第6.16条约定使用商家相关数据时,除不得直接体现商家身份信息外,不受本第9条的保密限制。 10. 违约责任 10.1商家的经营导致纠纷或政府部门查处的,商家应按橙宝网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应自行或由橙宝网协助或授权橙宝网及/或机构处理解决。由此导致的橙宝网及/或机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商家应足额赔偿。 10.2商家承诺不在橙宝网平台销售假冒商品或水货、旧货、不合格产品等,否则如销售假冒商品,则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支付人民币100万元或该店铺全部累计销售额10倍的金额(二者以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如销售水货、旧货、不合格产品等,则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支付人民币10万元或全部保证金金额(二者以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同时橙宝网有权对商家采取暂停向商家提供服务、暂时关闭商家后台管理账户、冻结商家橙宝网账户、终止合作等措施。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橙宝网损失的,商家还应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橙宝网对客户的赔偿、补偿、行政部门的处罚、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橙宝网依照本协议和/或平台规则的约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10.3商家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将橙宝网用户吸引到“橙宝网平台”以外的平台或场所进行交易或绕开橙宝网指定付款方式进行交易的,以及非法获取“橙宝网”数据、利用“橙宝网平台”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橙宝网有权扣除商家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商家继续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0.4商家发生违反本协议情形时,橙宝网除有权按照本条约定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依据本协议其他约定限制“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扣除保证金、解除本协议等措施。 10.5本条中涉及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商家应在5日内橙宝网支付,否则橙宝网有权自商家缴纳的保证金及通知第三方支付自商家橙宝网账户中予以扣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1. 有限责任及免责条款 11.1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橙宝网均不对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1.2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橙宝网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满足商家的任意需求。商家在确认使用前,应充分考虑并慎重决策,一旦使用,商家将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各项风险和责任。 11.3使用“橙宝网平台”下载数据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家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11.4法律地位声明:橙宝网作为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仅为便于商家与其他用户间达成交易提供交易地点,而并非商家与其他用户之间交易行为的参与方,橙宝网不对商家及/或参与交易的其他用户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承诺,发布的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因商家与参与交易的其他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起诉、举报及税赋等,均由参与交易的双方解决,与橙宝网及/或其关联公司/机构无关。但是,商家怠于履行义务时,橙宝网有权介入商家与其他用户间的争议,依据一般人的认知程度对该争议进行判断和处置,商家应当予以执行。 11.5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协议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协议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2. 协议有效期 12.1本协议自生效时起,有效期至商家基于本协议而设立的特定店铺服务期到期日止 12.2本协议仅对商家基于本协议而设立的特定店铺开展的相关业务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对“橙宝网”与商家开展的同等或类似业务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橙宝网”与商家同时开展同等或类似业务,应依据另行签订的协议执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3. 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终止: 13.1.1店铺服务期届满,而商家未提出延展申请或延展申请未通过橙宝网审核的; 13.1.2协议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13.2通知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缔约协议方中任一方可提前15(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经对方同意后双方签署协议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签署后,为使商家顺利开展经营,橙宝网已提供人力、物力、技术支持和服务,如因前述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商家同意橙宝网不退还已缴纳的平台使用费,未缴纳的,商家同意于协议终止之日起【3】日内足额缴纳或由橙宝网从其橙宝网余额中直接划扣。 13.3商家有下述情形时,橙宝网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13.3.1“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全部停止的; 13.3.2“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部分停止,但商家未在限定时间内改进的; 13.3.3商家出现负面消息等可能影响“橙宝网平台”商誉的; 13.3.4商家连续30(三十)日,或服务期内累计45(四十五)日未登陆“商家后台管理系统”的; 13.3.5本协议其他相应条款中,约定橙宝网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情形发生的。 13.4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3.4.1协议终止日起,橙宝网将停止“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全部权限,同时,橙宝网无义务在“橙宝网平台”上继续展示任何商家及其商品信息。 13.4.2本协议终止后,橙宝网有权保留商家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橙宝网没有为商家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商家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商家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13.4.3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三个月内,“橙宝网”与商家进行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货物的处理。在途货物指本协议终止前,客户已购买但尚未收到的商品,对于此类商品,商家仍应按照合作终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结算。同时,橙宝网有权将协议终止事项告知该等客户,客户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交易,商家同意无条件接受客户的选择。 13.4.4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免除商家依据本协议应向客户承担的售后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商家仍应按照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及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如因商家商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而导致橙宝网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商家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3.4.5本协议终止后,如发生“橙宝网”收到有关商家的行政机关调查、因商家产生诉讼等情形的,商家需积极配合“橙宝网”处理,如因此导致“橙宝网”损失的,商家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3.4.6本协议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及本协议第7.15条约定的乙方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五年内仍有效。 14. 通知及送达 14.1橙宝网针对所有商家的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变更、规则变更、通知等将以“橙宝网平台”公告形式告知商家,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送达,商家应实时关注公告内容。 14.2除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橙宝网向商家发送书面通知的,按照商家向“橙宝网平台”提供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在“橙宝网平台”发布公告、向商家发送电子邮件、橙宝网站内信、系统信息、联系人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商家应保证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真实、准确、有效,如信息变更应立即在橙宝网平台系统更新,若商家未及时更新的,向原地址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14.3法律文书送达 14.3.1对于因合同争议引起的任何纠纷,商家声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商家送达法律文书(包括诉讼文书)。法院向前述码址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发送当日即为送达之日。 14.3.2商家同意法院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商家送达法律文书,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向商家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4.3.3商家应保证14.2条约定的联系信息,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商家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14.3.4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商家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及送达的法律后果)。 15. 争议解决 15.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协议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2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16. 其他约定 16.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6.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 16.3本协议是缔约协议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了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16.4本协议文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简体汉字版本为准。 17、协议附件 17.1附件一:《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条款》 17.2附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 17.3附件三:《承诺函》 17.4附件四:《橙宝网商城合作伙伴诚信经营承诺书》 17.5附件五:《LOC商品订单》 17.6附件六:《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 附件一: 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条款 本服务条款为《橙宝网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以下称“服务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服务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商家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家基于本协议而设立的特定店铺受本服务条款约束。本服务条款中的“商家”与“橙宝网”的含义与服务协议中相同。 本服务条款由条款正文及公示于“橙宝网平台”的各项与“消费者权益保障”相关的规则组成,前述规则与条款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共同组成本服务条款的完整内容。 本服务条款正文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指商家根据与“橙宝网”签署的服务协议及“橙宝网平台”公示的相关规则, 利用“橙宝网平台”发布商品信息、出售商品时,应履行的各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如实陈述”、“7天无理由退换货”、“三包”、“召回”等服务。“橙宝网”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及行业惯例等,在“橙宝网平台”公示新增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内容或对原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内容等进行修订。 1.2先行赔付:指买家投诉商家有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他违反对买家承诺的行为时,“橙宝网”有权根据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和“橙宝网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及买家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以普通人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判断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赔付义务,若是,则“橙宝网”有权从商家缴纳的保证金及通知第三方支付自商家保证金余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赔付给买家。 1.3自主售后:指商家利用“橙宝网平台”提供的售后服务系统,在买家提出售后服务要求时,根据“三包”规定、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及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向买家履行商品维修、退换货等售后服务义务,“橙宝网”有权对商家的自主售后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按照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及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1.4延迟发货:是指商家未在约定时间内给消费者发送商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因商家过失导致的标错类事件涉及的商品除外)。本条不适用于商家使用橙宝网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商品。有关延迟发货的具体判定标准以橙宝网平台规则为准。 第二条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内容 2.1商家承诺按照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及“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商家保证履行“如实陈述”义务。“如实陈述”指商家应对上传并发布于“橙宝网平台”的信息如实进行陈述,并对其发布的信息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商家如实陈述义务包括如下内容: 1)商家保证其有合法的权利发布商品信息并销售商品,且其发布商品信息和销售商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2)商家保证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销售的商品一致,其对规格、材质、数量、颜色、外观、功能、质量状况等的描述与商品实际情况一致,其对价格的陈述符合价格法规及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的要求; 3)商家保证发布商品信息所用的图片均是来自商品本身的实拍图片,展示商品外观、形状、颜色等外观性能的图片不含有夸大或虚假的内容。文字介绍及其他素材等均为自身设计或合法取得,对图片、文字及其他素材等的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4)商家保证按照“橙宝网平台”规则的要求填写及上传商品的相关信息,且保证这些信息可完整被买家通过商品详情页直接查看,而无需通过链接或跳转等方式脱离橙宝网平台查看; 5)商家在交易过程中使用橙宝网云叙客服工具与买家进行交流或通过其他途径与买家沟通时,对商品本身信息、配送费、发货情况、赠品等向买家描述的内容也属于“如实陈述”的范围,商家应保证上述描述与实际情况相符;如买家投诉商家违反如实陈述义务的,商家应向“橙宝网”提交其履行如实陈述义务的证据,如商家不能提供相应证据或买家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商家违反了如实陈述义务的,“橙宝网”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对相关证据材料做出判断并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2.3商家保证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买家通过“橙宝网平台”购买商家的商品后,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商品完好的,商家承诺为买家退换货。“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包括如下内容: 1)商品是否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及如何判定“完好”应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橙宝网平台”公示的《退换货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则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橙宝网平台”公示的《退换货政策》不一致的,以更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为准执行; 2)买家向“橙宝网”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后,“橙宝网”会将相应的申请提交商家,商家应按照橙宝网平台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3)若买家申请退换货,商家予以驳回,不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而买家向“橙宝网”发起投诉时,“橙宝网”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对买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判断,商家应自愿遵守“橙宝网”做出的决定,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4商家保证履行“正品保证”义务。正品保证指商家保证在“橙宝网平台”销售的商品均经过合法授权,拥有合法的来源渠道,商品质量合格,且在买家购买商品时向买家开具合法发票。如买家投诉商家未履行“正品保证”义务的,商家应积极与买家沟通解决,如商家未能与买家达成一致,妥善解决买家投诉的,“橙宝网”有权以普通人身份根据商家及买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作出判断及处理决定,商家同意按照“橙宝网”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2.5商家保证履行“自主售后”义务。商家保证按照橙宝网平台相关自主售后规定,利用“橙宝网平台”提供的自主售后服务平台为买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若买家对商家提供的自主售后服务提出投诉或商家未按照橙宝网平台相关自主售后规定履行相应售后义务的,“橙宝网”有权根据协议、本服务条款及相关自主售后服务规则的要求,追究商家违约责任。商家的自主售后义务包括如下内容: 1)商家应按照“橙宝网平台”自主售后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买家提出的售后服务申请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商家在提供自主售后服务过程中,应遵守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标准及规范,对买家提供满意的服务,积极提升客户满意度; 3)商家在提供自主售后服务过程中,应接受“橙宝网”的监督和检查,对“橙宝网”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提升服务质量的措施等应积极予以实施; 4)商家提供售后服务的标准不应低于国家相关规定,若商家对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做出高于国家标准的承诺,商家应保证予以履行。 2.6商家保证“遵守承诺”。遵守承诺指商家应保证履行其在“橙宝网平台”商品详情页、活动页或在与买家交流过程中做出的保证、承诺等义务,若商家违反其做出的承诺导致买家投诉的,商家应负责解决,若商家未能妥善解决的,“橙宝网”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判断相关证据材料并做出决定,商家应对“橙宝网”做出的决定予以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服务协议终止或商家存在利用自主售后实施违规行为的,橙宝网有权关闭商家的自主售后权限,转由橙宝网处理商家店铺的售后服务单,商家应接受橙宝网的审核标准,按照橙宝网的审核结果承担退换货等售后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橙宝网有权根据相关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2.7商家保证履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是指商家应合法、正当、必要地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并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2.8商家保证按照橙宝网平台规则或其向消费者承诺的时间履行发货义务。 2.8.1双方交易达成后如消费者投诉商家延迟发货成立,则橙宝网除依据橙宝网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外,同时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在线支付订单及货到付款订单,若消费者发起投诉后,商家表示商品无货或未按时发货,商家须向消费者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00元),该违约金将以橙宝网积分的形式(积分赔付比例以橙宝网平台公示信息为准)由橙宝网优先赔付给消费者(其中货到付款订单,该赔付在订单完成7日后执行,若消费者发起7天内无理由退货则不予赔付)。在线付款订单,商品无货的,商家须在48小时内完成线上退款的操作。同时,对于商家未按时发货的,商家须在消费者发起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传可查询到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快递单号,若超时,则消费者有权取消订单。 2.8.2特殊说明 2.8.2.1延迟发货的在线支付订单以橙宝网系统记录的消费者付款成功的时间为准,货到付款订单以消费者成功提交订单的时间为准。如后期因少件丢件等原因补发,仍按照延迟发货的订单计算; 2.8.2.2特殊时期(如平台大型活动、国家法定节假日、自然灾害等)订单的发货时效要求以特定时期平台公告或通知为准处理。 第三条条款的变更及修改 3.1“橙宝网”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以及提升客户体验、提高商家商品销量及市场影响力等需求,不时制定、修改本服务条款及/或与消费者权益 保障相关的规则,并以“橙宝网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不再向商家另行通知。 3.2变更后的服务条款或相关规则,一经在“橙宝网平台”公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商家对服务条款或相关规则有异议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橙宝网”提供的服务,如商家继续使用“橙宝网”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继续上传商品信息、接受订单或对所发布信息进行更新等活动,均视为商家同意接受变更后的服务条款或规则。 第四条违约处理 4.1商家违反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或“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约定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导致买家投诉的,商家应积极予以处理,若商家未能妥善处理导致投诉扩大或未按上述约定的要求处理的,“橙宝网”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对买家及商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认定,若判定属于商家未正确履行上述约定的义务的,“橙宝网”有权要求商家立即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橙宝网”亦有权先行赔付。 4.2“橙宝网”先行赔付的,商家应按照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或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的要求补足相应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商家未予以补足的,“橙宝网”有权通知第三方支付自商家橙宝网账户中予以扣除,若不足以补偿“橙宝网”损失时,橙宝网保留继续向商家追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4.3服务协议及橙宝网平台规则对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 第五条有限责任 5.1商家为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的责任主体,无论何时或任何原因,“橙宝网”都不应成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障或销售者责任的主体,若因某种情况,导致“橙宝网”承担了此类责任,商家应竭力使“橙宝网”免责并承担“橙宝网”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5.2商家同意“橙宝网”并非司法机关,亦非专业的纠纷解决机构,“橙宝网”对于商家及买家之间纠纷的处理完全是基于相关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及买卖双方的意愿,“橙宝网”仅能以普通非专业人士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对买家和商家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别和认定,“橙宝网”对据此作出的交易纠纷处理结果及保证金赔付决定等无法保证完全正确,也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商家应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 性独立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若“橙宝网”根据商家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出的决定或处理结果被有关司法机关予以否定的,商家应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若“橙宝网”据以做出判断的买家提供的证明材料被相关国家机关否定的,商家应独立向买家追索损失。 第六条其他 6.1如商家违反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或“橙宝网”平台相关规则而“橙宝网”放弃向商家主张权利的, 不视为“橙宝网”放弃了商家以后发生的同样或类似违约行为时“橙宝网”向其主张权利的权利,即某一次未行使权利仅可被认为是针对该次商家违约行为放弃权利,而不是放弃该权利本身。 6.2商家承诺已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均已理解并同意接受本 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约束。 附件二: 反商业贿赂协议 双方合作期间,为了更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中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及其他合作的利益,乙方或乙方单位工作人员或乙方通过第三方给予甲方员工及甲方员工利害相关人的一切物质及精神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不正当利益:包括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物质性利益是指能够直接用金钱价值加以衡量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贿赂、私下佣金、借款、实物、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如:消费卡/券、提货券、购物卡、换购券、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各种话费的充值或其它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储值卡及其它形态的有价礼券或证券等)、支票及财产性权益、旅游、宴请、免费消费。非物质性利益是指难以直接用经济或金钱价值加以衡量的能满足人们需求和欲望的精神利益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是物质性利益以外的权益、优惠、便利以及其它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解决住房机会、迁移户口、调动工作、提拔职务、安排出国留学、享受免费的服务等方面的利益,以及给予荣誉、名誉、称号、资格、地位、特权。 第三条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利害相关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2)乙方的股东、监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合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系甲方员工或其利害相关人员的,应在合作前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甲方。(3)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不得允许甲方员工及其配偶持有或由第三方代持有乙方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利益代言人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亦不得聘用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4)乙方不得雇佣甲方辞退的人员或自甲方主动离职不到1年的人员对接甲方业务。 第四条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或者支付合作期间订单(合同)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两者以高者为准。乙方应于甲方发现违约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如未及时支付,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代理的或协助乙方业务的公司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即为永不合作的供应商。 第五条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和/或第(3)款、第(4)款之规定,除应根据上述第四条承担违约金,乙方还应将因此行为所得的全部收益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甲方发现该等违约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收益,如未及时支付,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六条对于乙方,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发生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示行为的,如果主动向甲方提供有效信息,甲方将与乙方继续合作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上述情形的处理甲方有完全的判断权和自主权,乙方认可并自愿接受处理结果。 第七条若乙方有知悉/怀疑甲方员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欢迎与甲方内控合规部联系。信息提供者提供的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信息一经查实,甲方将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给予信息提供者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或相应广告、促销等资源类奖励(最低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甲方设定专用邮箱:service@mycpmall.com接受乙方的投诉,电话:0592-8065566。甲方会对所有信息提供者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 附件三: 承诺函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维护橙宝网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实现卖家店铺规范化运营。 商家承诺严格遵守橙宝网平台规则,合法经营店铺,不采取任何虚假交易的行为,即不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在橙宝网开放平台商品的销量或提高店铺评分(即“炒作”行为),妨害买家购物权益,否则,一旦违反,商家愿意接受橙宝网根据相关协议及橙宝网平台规则做出的任何处理决定,给橙宝网公司造成损失的,商家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附件四: 橙宝网商城合作伙伴诚信经营承诺书 橙宝网(“橙宝网”同开放平台服务协议定义): 为了共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与橙宝网的合作中,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决不向橙宝网或者终端消费者出售假冒伪劣、水货、旧货或其他不合格产品,严把商品质量关。 二、保证所售商品及活动页面宣传的真实性,不使用虚假、违规宣传诱导和欺骗消费者。 三、保证向橙宝网和终端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完整、真实的品牌授权等合法来源及销售资质,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 四、保证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五、保证不对橙宝网的内部人员行贿受贿,做出违法违规的操作。 如有违背上述承诺,我司愿意按照如下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一、如我司销售假冒商品,一旦发生,我司同意被橙宝网列入“合作黑名单”,并承担100万元人民币或累计合作商品总货值10倍的违约金(以高者为准),同时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销毁假冒商品,永远无法再与橙宝网合作。 二、除销售假货外,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第一起案件,除承担行政罚金外,橙宝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平台规则要求我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架违规商品、扣除店铺积分、公示处罚信息、限制商品发布、限制参加营销活动、屏蔽店铺、关闭店铺、扣除违约责任金等一系列市场管控措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两起及以上行政处罚的,我司同意被列入“合作黑名单”,除承担行政罚金外,还需承担50万元人民币违约责任金,并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同时清退所有合作商品,三年内无法再与橙宝网合作。 三、在橙宝网内部巡查中发现的虚假宣传商品,一经确认立即强制下架,且按每件违规商品1000元的标准承担违约金,累计下架量达到10件及以上商品的,我司应按橙宝网要求进行停业整顿,并安排公司运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成绩合格,达到责改要求后重新经营。 四、我司同意橙宝网委托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产品明示的标准对我司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检,橙宝网根据抽检不合格严重情形(即抽检时不合格率达【 5 】%),每次有权扣除我司1万元及以上违约责任金。 五、橙宝网有权在保证金及货款结算时扣减上述违约金。 以上承诺作为贵我双方合作协议的一部分,有效期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到合作终止之日止(如有行政案件,则至调查案件处理完毕之日),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附件五: 《LOC商品订单协议》 本协议为《“橙宝网”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以下称“服务协议”)的重要组成 部分,与服务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商家具有法律约束力,当商家在其店铺的经营类目下销售LOC商品时,即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1、本协议中“LOC商品”指商家作为销售者,在其经营的店铺内上传、展示、销售并开具发票的本地生活服务电子券类商品,橙宝网用户购买后获得本地生活服务商品对应的电子消费券,橙宝网用户可到该本地生活服务商品载明的实体店进行消费。电子消费券具体发码形式由商家在商家信息管理后台选择“短信”和/或“二维码”设定。 2、橙宝网用户到商家标明提供LOC商品对应服务的实体店进行消费时,商家安排实体店商家进行电子消费券真实性的验证和消费信息的记录。 3、基于LOC商品产生的橙宝网用户订单,“橙宝网”提供以下多种可选择的结算方式供商家选择,具体结算方式以“橙宝网平台”系统确认为准。 (1)发码即结算:商家向购买LOC商品的橙宝网用户发送电子消费劵后,即视为订单完成,橙宝网与商家可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就该订单进行货款结算。 (2)验证即结算:商家向购买LOC商品的橙宝网用户发送的电子消费劵通过验证后,橙宝网与商家可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就该订单进行货款结算。 (3)订单完成后结算(即,合同审核通过或其他规则执行完毕后,则订单完成):订单完成后开始计费,再依据规定的账期结算。 4、在售后服务方面,商家不可撤销的承诺: (1)对于橙宝网用户获取验证码后在有效期内未消费、已过有效期但未消费或者其他橙宝网认为可向橙宝网用户办理退款的情形,商家应为橙宝网用户办理退款。若橙宝网已根据自身合理判断对橙宝网用户进行退款的,橙宝网有权通知第三方支付自商家账户中扣除退款部分。 (2)对于提供服务的实体店商家发生门店地址变更或关闭的,商家作为销售者应及时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告知橙宝网用户,橙宝网用户有权选择退款或同意到其他门店接受服务。 (3)对于商家提前终止与实体店商家合作的,商家应为产生LOC商品订单但未进行消费的橙宝网用户进行全额退款,若由此给橙宝网和/或橙宝网用户造成损失的,商家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当橙宝网用户凭电子消费券到实体店商家进行消费时,商家保证自身、实体店商家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怂恿橙宝网用户取消橙宝网订单而转为线下直接进行付款并接受服务之交易。一经发现,橙宝网有权扣除商家全部保证金,若仍不足以弥补橙宝网损失的,商家还应根据橙宝网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附件六: 安全责任承诺书 致橙宝网: 为规范网上涉及危险物品的信息发布、销售、交易等行为,明确并落实我方的安全主体责任,我方承诺主动接受橙宝网安全监督和公安机关执法检查,严格遵守《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保证严格履行以下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 二、依法配合橙宝网、公安机关监督检查,根据需要提供店铺主体、企业资质、店铺以及销售产品等相关信息,报告销售、库存、运输等相关情况,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不在橙宝网平台上发布法律禁止发布的危险物品信息或通过橙宝网平台经营法律禁止经营的物品。 四、依照法定要求核验所经营物品的生产资质与来源渠道,不销售生产资质不符、来历不清、来源不明的物品,并留存相关证明性材料复印件备检。 五、按规定发布广告信息,不在橙宝网平台、及橙宝网相关社交平台,即时通讯工具、搜索引擎等渠道发布广告信息。 六、按照橙宝网的管理要求,执行橙宝网对部分危险物品制定的禁止发布信息、禁止交易等管理规则,严格管理商品交易的支付渠道,不在橙宝网之外的渠道进行买卖双方通联和支付。在交易履行过程中,如实填写交易品名、数量等销售信息和物流寄递信息,不弄虚作假规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橙宝网的管理。 七、不在橙宝网平台上发布《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剧毒类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中的危险化学品信息,不通过橙宝网平台经营上述危险化学品。 八、依照《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在交易中发现可疑情况的情况,要保留相关记录并通报橙宝网和公安机关。 九、本安全责任承诺书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刀弓弩等管制器具,以及其他能够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十、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我方将根据我方与橙宝网签订的【“橙宝网”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橙宝网”开放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及其他橙宝网平台规则向橙宝网承担违约责任。 若不履行承诺的责任或落实不到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PMALL 2018-09-17